根据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“一单一库”管理的公告》(2026年第14号),自2026年6月1日起,对于未纳入“一单一库”管理的检验检测活动,相关规定如下:

未纳入“一单一库”管理的检验检测活动,无需取得 CMA 资质,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按照能力具备、风险可控、用户自愿的原则,向委托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,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标注 CMA 标志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,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但是,法律、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另有规定的,应该依法取得相应资质,如: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、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检验机构、药品检验机构、兽药检验机构、商用密码产品检测机构、兴奋剂检测机构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、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。这些领域受专门法律法规约束,不因“一单一库”政策而免除其法定资质要求。
Copyright © 2012-202X 珠海立检环境检测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粤ICP备2024264393号